男人做事,有自己的考量,莫小荷不想干涉太多。
但是这个年头,银子哪是那么好赚的?
顾峥走之前,特地打了一只野猪,分成两半,一部分给送到莫家,剩下的,又扛着走过两个村子,送到莫小荷的外婆家。
这下,大舅娘文氏眉开眼笑,家里终于不缺肉了。
这么多猪肉,比一大家子一年吃的还要多!
莫小荷曾经唠叨过想吃猪蹄,顾峥记在心里。
野猪的毛发很硬,不好剃毛,他是用镊子一根一根拔下来的。
干干净净的猪脚,无论是酱着吃还是熬汤,味道都是顶顶好的!
因为半扇猪肉,无论是莫家人还是李家人,对顾峥的印象稍微有所改观。
特别的莫小荷的大舅娘,以过来人的身份点评。
猎户虽然长相差些,但是知道疼人,小荷嫁过去,或许也没有众人想象的那么糟糕。
家里不缺肉,文氏做菜会放几片,比以往油水多,莫小荷吃得心满意足。
来了这么久,家里活计,都不用她上手,她无所事事,每天闲的在枣树下数蚂蚁。
“大舅娘,咱们肉多,不如给表哥送去一些吧。”
莫小荷想和表姐李秀一起去镇上,但是遭到外公和外婆的反对,总觉得两个姑娘家,不安全。
镇上登徒子多,见到莫小荷的美色,不动心有些难。
若是被欺负了,人家有后台,自家哭诉无门。
没有出嫁的闺女,才应该更重视名节。
思来想去,还是由文氏带着比较稳妥,莫小荷满脑子都是发家致富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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