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上学后,秩宁周末都会在外面家里住,偶尔周天也会回来,但一般最后的结局都是到秦馥的窝里去住。
才到大学,体系变了,秩宁怕落下课程,比以前更用功,天天围着施拉姆、拉斯韦尔几个老头子转,偶尔秦馥很晚回来,秩宁还在书房挑灯夜读,束着一条粉色的发带,还架着一副眼镜,连他回来都没注意。
但秩宁有一点也很无语!
自从军训后,秦馥就爱摆弄她的乳房,即使她现在不是平乳,也没有波涛汹涌的魅力吧!
真不知道有什幺好揉好亲的,老年人,搞不懂!
但她回来还是窝在他的怀里睡,呜呜,向生活低头……
三个多月后的一天,秦馥因为市里的工作回来的晚了,开门换鞋,看到秩宁的帆布鞋就躺在玄关。
他几个月前就给了她别墅钥匙。
他放下包,换了拖鞋,轻轻地开了卧室门。
屋里很黑,只有床头一盏橘黄色的灯还在亮着,从门口看,可以看到被窝有一块隆起。
秦馥放缓脚步走过去,快靠近床边的时候却被什幺绊了一下,他弯腰捡起来,借着床头灯的亮仔细看了看,是一只拖鞋。
毛茸茸的,鞋面是只长耳朵的粉色兔子,看起来很柔软顺滑的样子。
是她上次逛街买的,一直在这里穿着。
放下拖鞋,他走到床边,秩宁的头发披在枕头上,小脸白净。
他把被子向上拉了拉,却惊动了他的小姑娘。
秩宁翻过身,睡眼惺忪:“…嗯…老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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