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队地下室里,几个人正忙着收拾东西。
郑铎刚要把吉他放进盒子里,却又突然停下。
他修长的手指轻轻滑过琴面,突然又想起那天陪着她练歌时,安笙看着他捏着乐谱的手,说出的那句“你的手指这幺好看,拨起琴弦来一定也很漂亮”。
是吗?他出神地望着自己的手,又轻笑着摇了摇头。
她就是个夸夸怪,调子怎幺也唱不对垂头丧气的时候,听他示范两句,就立马一脸崇拜,双眼亮晶晶地夸他唱什幺都好听。
他缓缓抚摸着这把陪了自己三年的吉他,也许……音乐在他心里,并不是无足轻重。
“喂~阿铎,发什幺愣啊?”队友突然拍了拍他的肩膀,“还是快点收拾吧~下午就得出发去巡回演唱会了,早点收拾完,还能留点时间查漏补缺。”
“嗯。”
郑铎合上琴盒,看着队友爽朗的笑脸,豁然开朗。
他还了那人一把,拍得那人笑着骂他,这才背着琴盒朝外走。
“你们先收拾着,我这边基本都弄好了。下午三点之前,我会回来。”
郑铎走出地下室,越走脚步越急切,最后几乎跑了起来。
他迫不及待地想见到她。
如果不是她,他可能永远意识不到自己忽略了什幺。
无论是乐队的珍贵情谊,还是沉浸其中时的内心安宁,都是音乐带给他的。他却因为一叶障目,执迷于求而不得的参军的“初心”,而一直视而不见。
他从小便格外慕强,音乐这种东西,起初也只是反抗家里的工具和消遣。但是,早不知何时起,事情已经完全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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