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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正文-----

十四岁的张继科爱上了写诗。校门外的小河蜿蜒缠绵,追逐嬉闹,一直延伸到张继科的家门口去。课业不繁重的日子里,他就搬个小马扎坐在河边,托着腮摇摇欲坠地打瞌睡,又突然灵光一闪似的跳起来,跑进屋里在日记本上写:“我游进那条绿水间,捞起一只金鱼的笑脸……”

十四岁的张继科也不是那个啃手指爱淘气的小学生了,他扔掉了红领巾,和马龙一起升入了县里的初中。值得一提的是马龙再也不坐张继科的后座上下学了,他也有了一辆自行车,和张继科并排骑。

张继科爱上写诗这件事,说起来也是机缘巧合。上初一第一次收到女孩的表白,礼物竟然是一本诗集,烫金的字印在大红色的封面上,《余光中诗选》。血气方刚充满少年气的男孩子,哪有爱看这些黏黏腻腻的破诗的。如果不是张继科鬼使神差翻开看了看,它本该和那些看厌了的武侠小说堆在一块儿。

“当我爱时 必爱得凄楚/若不能爱得华丽/你的美无端地将我劈伤……”

张继科先是浑身起鸡皮疙瘩,看了一遍又轻轻地吸气,心想写得多美啊,多像他跟龙仔啊……

一颗伟大的诗(中)人(二)之魂在张继科的心中熊熊燃烧。

马龙觉得自己大概永远搞不明白张继科的脑子里装了怎样一个稀奇古怪的世界:莲花不叫莲花,那叫自燃的灵魂,布谷是“阴天的笛手”,就连云彩也不放过,成了什么“葛洪袖里的流霞”?马龙摇摇头,他只知道云彩是由于潮湿气温上升形成的,云彩聚多了是要下雨的。他地理学的不错,老师推荐他去参加市里的地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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