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不喜欢老歌,因为太情真意切的东西总是会刺伤人。
-----正文-----
安迷修就着吸管抿了一口酒。
这个动作其实幼稚得过分了。你想想看,身处酒吧,周围是骚动的人群迷炫的灯光吵闹的乐声,空气里浮动着暧昧的气息,而他就坐在旁边观看,不远不近融入无痕却置身事外,咬着吸管眼神清明一派纯良,活像不是如鱼得水地混在红灯区而是个坐在教室准备写作业的乖孩子。
多么讽刺。可就在他低头的那个瞬间,温润轮廓刺破时光,里面跌出属于十八岁的安迷修的碎片,凛冽气息扑面而来,那个男孩大声鄙夷世人的堕落散漫,不管有没有人听。
张牙舞爪。
——和大部分人对他的印象不一样,安迷修的酒量并不差。从前三番四次地拒绝邀酒,以至于到后来大伙默认他不会喝酒,不过是因为每次疯玩后都是他收拾残局。但现在已经不需要了。
安迷修低头看了眼时间,手机幽幽的蓝光扑在他脸上,他瞥了一眼堆满消息提醒的通知栏,按灭了屏幕。时间实在不知该称是早还是晚,总之该是一般人类睡觉的时间,我却被拖着在外面浪。安迷修叹了口气。
我的心好累。
从前是雷狮现在是学妹,难道我的脸上写着“奶妈”这两个字吗?他下意识地搓了把脸。
不过也是时候把人拎回家了。再不送人回去,假后上班大概要被公司那群为老不尊的家伙们套上“上梁不正下梁歪”或“老牛吃嫩草”的罪名了。安迷修设想了一下,然后深深地打了个寒颤——他觉得那群家伙真的会干出这种事来。
决定麻溜地滚回家洗洗睡,安迷修转头在人群里寻找起女孩的身影。
狂欢的人群不知何时已散得七七八八,剩下小猫三两只窝在各自角落里,昏昏欲睡。安迷修的视线越过大半个舞池看见女孩趴在对面吧台,长发乱糟糟地黏在颊边,不知道是不是安迷修的错觉,他总觉得女孩脸红得过分了。
他横穿大半个舞池在女孩身边坐下,手里还捏着高脚杯,里面摇晃着半杯天使之手。没急着叫醒人,安迷修支着下颌辨认女孩手边排列的酒瓶,从低度数到高度数都有,林林总总。
“她混着喝了?”他问,酒保冲他耸了耸肩。
安迷修又叹了口气。他觉得自己这后辈真是像极了狐狸或猫崽那种看起来很讨人喜欢的动物,狡猾得紧又让人觉得无辜。他想起自己自从前起就被这类人吃的死。
“安哥。”女孩枕着手臂闷闷地开口,别过头拿一只黑白分明的眼睛看他,另一只被头发掩住,明明喝了不少好像也醉得厉害,却不知道为什么眼神还是像刀一样割人,“我想听你唱歌。”
世界突然陷入沉寂。
我觉得我喝过头了。我在发疯。我的眼睛干得发涩。
……我很想为他做点什么。
我认识安迷修很久了。我是他的邻居,我们抬头不见低头见七八年,我在他尚未同雷狮交往之前就认识他。我见证了所有。
我清楚这个人很体贴很温柔,他一般不会拒绝别人的请求。我不知道我这么撕扯他的伤疤他会不会生气,但他应该会痛,会很痛。但我、我还是——
“你可以唱那首歌给我听吗?”
你毕业时同雷狮先生合唱的那首歌。
安迷修终于听清现在在放的是什么歌。老歌,温柔的女声,有人压低了声音跟着哼唱,歌词辗转在唇齿间,被磨得碎烂。他眨了眨那双绿色的眼睛,觉得肩头女孩痛哭残余下来的湿意让他冷了起来,冷进骨子里。
「我怕来不及 我要抱着你」
「直到肯定你是真的」
「而你在这里 就是生命的奇迹」
「我怕时间太慢 日夜担心失去你」
「恨不得一夜之间白头 永不分离」
可是他已经来不及了。
有人不喜欢老歌,因为太情真意切的东西总是会刺伤人。
但我知道安迷修喜欢。他高中时买过很多磁带,封面上印着歌手模糊的图像和歌名,薄薄的一卷黑色带子里装满了歌声,放录音机里能唱上一天,他宝贝得紧。他曾称赞它们像是会呼吸。
只是他现在已经不愿意听了。可能是因为歌词句句扎进心里,见血见肉吧。
我看着他把酒杯放下垂下眼睑笑了笑,应了声好。
“嗒”的一声响。
我推他到点唱台上坐着,内心愧疚得像在推他上刑场,酒保递了支话筒过来,他伸手接过那支凶器,细长的手指指节泛着青色,我忍不住想他会不会疼。
他凑近了话筒试音,嘴唇翕合像情人间的吻,却那么冰冷。
背景乐响了起来,也不知道在顾虑着什么,他刻意放得很小声,我记得那是五六年前出的歌,词我只记得两句,不知怎的鼻子一酸。他偏着头唱,像在回想歌词,屈起手指嗒嗒敲在桌面上和着拍子,还好全程没有磕巴没有漏词,有人被他的歌声吸引从角落里走出来,他无声笑笑继续唱。
店里的灯光暗了下来,也不知道是谁这么好眼色,留下一盏暖光灯从他头顶打下来。
白衬衫西装裤单手拿话筒的男人,袖子简单挽了两挽露出一截小臂,温润轮廓唇角弧度温柔,场景像瞬间倒退回久远年代之前,本应该还有个歌女穿着开叉到大腿的旗袍给他和声,她大概有着葱白的踝和善于握烟的手指,还有迷离的眼神薄情的笑,没有骨头似的倚在他身上看台下观众着迷痴狂,然后把红艳艳的唇彩留在他的脸颊。
但是没有。什么也没有。
只有零星几人仔细聆听,外面的世界依然吵到不行,我站在最前头看他,眼睛干得发痛,他扫了我一眼,止了歌声从台上跳下来,递我一张手帕。
他唇边弧度温柔缱绻饶有回音,从容不迫地哼完了被他中断的那几句。
「我只想要拉住流年」
「好好地说声再见」
若不是爱他在先,我大概会想掐死这个男人。
重申一次,我是真觉得这男人该被天收。
→
天已大亮安迷修才回到家。
脱了西装外套搭在衣帽架上,然后把自己砸进沙发里瘫着再也不想动。安迷修偏头嗅了嗅,身上是酒味香水味和烟味的混合体,味道那叫一个冲,这要是换在平时,他到家后第一件事大概就是冲进卫生间大搞卫生,但是他现在累过头了。
他所在的小组在做一个项目,客户是那种可以排上“难搞top”的甲方,难说话又挑剔,最后还缺德地提前时限,逼得他们快加了半个月的班,小组成员几乎就住在公司了。好在紧赶慢赶终于在昨天下午把任务交了上去,所以昨天晚上(今天)放假前,安迷修硬是被他们拖着去酒吧浪了一把,连轮休中的学妹都跑来凑热闹。
这么说,接下来有小半周的假期,刚好房子也该打扫了……迷迷糊糊地想着,安迷修把脸埋进怀里的抱枕里,闻见了淡得几乎要闻不见的让人安心的味道。
薄荷烟的味道。
他翻身爬起找到烟灰缸,里面还残留有几个烟头。他伸手在桌底摸了一番,在夹层里摸出个方方的纸盒,打开抽了几支出来,点燃了架在烟灰缸上,安迷修重新窝回沙发里,下巴压着抱枕,眼睛一眨不眨地看它们升起灰蓝色的烟雾。
这烟不是安迷修的。安迷修不抽烟。不过雷狮抽。这是雷狮最喜欢的牌子。
安迷修后知后觉他今天提起雷狮太多次——这在平时可不多见。他开了瓶矿泉水灌半瓶了入肚,觉得这可能得归功于他被迫窝在公司一个多星期,身上忘了带烟不说,偏偏这种烟在这边还没得卖。
怎么说呢,那种感觉其实还挺奇妙的。他分明不抽烟,所以也不可能有烟瘾,却对这味道着了迷,平时还不觉得,少了却总觉得哪哪都不对劲。
比较像是精神大麻。他暗笑。
但是他心里有个声音在大声奚落他。得了吧,你就承认吧。不就是一句话的事,有什么难的,骗自己好玩吗?你知道你现在笑得有多丑吗?
承认吧,安迷修。承认你想念他。
安迷修把自己埋进水里。
肉体累得仿佛能马上睡过去,安迷修原本打算在沙发上再赖一会的,只是只过了五分钟,他就因为实在受不了自己身上那股味道跳了起来,随便扯了几件换洗衣物就冲进浴室。
天知道他把衣服丢进桶里往水里跳时多感谢这个世界上还有样东西叫做泡澡。
久坐后的酸痛感沿脊背爬了上来,安迷修在浴缸里伸了个懒腰,听见自己的骨头生长似的啪啪响,听起来还挺痛快。
就在他伸手想去按沐浴液打算舒舒服服地泡个澡时,电话铃声突然响了起来,被甲方压榨的后遗症导致他一个激灵几乎是从水里弹了起来的。手忙脚乱地从被他丢进置物桶里的脏衣服里扒出他的手机来,按下接听键时,女声刚好唱到第二遍这段。
“…Said I wouldn't call but I lost all control and I need you now,
“And I don't know how I can do without, I just need you now...”
“喂,您好。”根本没来得及看界面显示什么,安迷修把手机贴至耳边开口道,同时往后退两步把自己缩回水里去。
“嗯,是我。”不是想象中的再修改来电。
“啊……?”
“同学聚会?”
……已经五年了吗,他眼里闪过些茫然。
-----
按顺序分别是林忆莲的《至少还有你》和雷雨心的《记·念》和Charlie Puth版的《Need You Now》。
“Said I wouldn't call but I lost all control and I need you now”
「说过我不会打电话,但是我失去了控制 此刻我需要你」
“And I don't know how I can do without I just need you now”
「没有你 我无所适从,此刻我只需要你」
*就着吸管喝酒
“he always drank chocolatinis through a straw”
「他总是用吸管喝巧克力酒」
——《My Boyfriend Is G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