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称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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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史蒂夫吻我的时候我偷偷去看一旁的巴恩斯,他跟着人群起哄,脸上的笑容淡淡的,他转过头去,悄悄的离开了。
我很喜欢巴恩斯,在他身上你能找到所有让女孩子疯狂着迷的东西。如果他爱上谁,那个人将无法抵抗。
所以,我不能让史蒂夫知道。
这很危险。
女人有一种直觉,尤其在对上爱情时,精准的吓人。
我对史蒂夫一直有一种危机感,我遇见他时他还是个小个子,他灵魂里最美好的东西似乎并没有被人注意。我发现了一个金矿,我守着他,我以为我是第一个到达的人。
但巴恩斯端着枪,他看着我,他审视着我,我像一个入侵者。史蒂夫无知无觉,他习以为常。
他们的角色从未因为史蒂夫的身份和体格而改变,巴恩斯始终是一个守护者。
爱情里聪明的人有优势,先到达的人有优势,但心软的人没有优势。
爱的最深的人,最可怜。我不想做那个可怜人。
我知道那种感觉,爱一个人爱到了想想他就觉得心脏疼。看着他就觉得心酸,万般柔情无奈压抑在喉咙里,吐不出来。你看他的眼神再温柔深情,都没用。柔情咽下去,淹死自己。
按理说我应该高枕无忧的,史蒂夫的眼里只有我,他不可能会爱上自己的好朋友,那是无稽之谈。
一开始我确实如此坚信着,直到在那个雨天我去军营里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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