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阙度过了三十一年的人生,在这半辈子里,他明白了自己想要做什么,也遇到了自己爱的人,更重要的是,他把
-----正文-----
林阙度过了三十一年的人生,在这半辈子里,他明白了自己想要做什么,也遇到了自己爱的人,更重要的是,他把爱的人抓在了手里。
有些人糊涂一世,一辈子的岁月都流尽了,也不明白自己究竟要什么。所以林阙觉得很知足,他已经打定主意,要将后半辈子都耗在夏谐身上,将生命和岁月融蚀在一起,锲而不舍地在夏谐这块坚冰上打磨,哪怕那是无用的,哪怕这块坚冰,永不融化。
林阙,是对夏谐一见钟情的。
一见钟情这个词如今听起来十分引人发笑,大家都是成年人,不必再谈这些小孩子过家家一般的幼稚词汇。可是事情既然的确是发生了,那便无论如何也无法抹去。这是林阙对夏谐的感情,即便被踩踏了千遍万遍,也始终要弯腰捡起来,拍去上面的灰尘,勉强着继续用下去。
第一次见到夏谐,是三年前的七月份。那是一个苦夏,空气里的热度,湿度,将大地上的尘土都升到半空,肮脏地笼罩着这座城市。太阳光透过灰霾照射到地面,已经成了灰白色,只有极具压迫力的热度长久停留在人群的呼吸间。
这个夏天林阙在家中备课,A大的公共课教师资源紧缺,壮丁只好在年轻的这一批里抓。其实林阙是完全可以推掉的,艺术系的讲师,去教马克思,不仅专业不匹配,而且看着也太不像样子了。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lengleng.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