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正文-----
比较丧,可能是碎碎念吧。
反正没人看。就当写给自己吧。
曾经想,以后我不会写这种故事了。
其实《红字》这个故事写得很慢,很难,写了差不多四个月吧。一点一点、一个字一个字磨出来的。
我写的故事不多,但是这篇可能是我认为的、完成度比较高的一篇。
它是个故事,没有乱七八糟的水字数,每一个字我都尽量少,不让它多。是我写的故事里最像小说,最不像散文的。
虽然它冷门,题材怪异,表达的东西很扎人,但是很多时候我想起来,都会把它当成个标准。
因为它是可以让人读的,也是让人解读的,它没有体现我的“议论”。我觉得小说这种东西就是要人读的,人物圆融,情节丰富,角度多面,议论多了叫论文,叫散文,小说有小说的标准,不是说这个故事明明白白写了多少大道理,搞的很高深,就是好小说。
我以前一直这么想的。小说就是小说。我一直跟我自己这么说,因为我自己很喜欢看文史哲论文,也无数次被基友批评,不要把小说写成论文。
写红字的时候,我当时刚刚完结一个故事,我自己觉得写议论写太多了,可收获的评价差不多是“文字浪漫”“美丽”“梦幻”,我当时其实就很迷茫。
没有一个人说我写的哪哪不好,也似乎除了赞美没有别的了。
这好像不是我想表达或者要的,我只是很迷惑,我想传达的信息如果出不去,那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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