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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日头当空,暴烈滚烫,不宜下河摸鱼,宜扮新娘。
何登渠家里聚了四个孩子,分别是村长的儿子何文宝,隔壁邻居的女儿何白苗,最小的何登渠,还有才来一个月的丁三。
丁三没有名字,只是在家里排行老三,故而称作丁三。
往常玩扮新娘时,只有三个人,何文宝和何登渠就在抢谁当新郎官,谁做小宝宝。何文宝比何登渠大,每次白苗就选他当新郎官,何登渠早就不服气了。
况且何白苗是目前村里长得最好看的小姑娘,月牙儿的眼睛笑起来弯弯的,还有两个小酒窝,经常被她娘梳着油光光的小辫子,还会唱一些小调。
如今丁三来了,情况就变了。
丁三和何文宝差不多高,甚至比他壮比他黑一些,可下巴上那颗明晃晃的红孕痣,彰显着他是双儿。
何文宝没何登渠那么强的美丑观念,又是一个好奇心重的男娃,十分慷慨地说:“那这次白苗苗做你新娘子,丁三做我的新娘子,我们今天一起成亲。”
“不要!”八岁的何登渠气鼓鼓地说。
何文宝向来是说一不二的主,是村里的孩子王,平时何登渠再不服气,也不会出声立即反驳他。可何文宝的村长爹每次教他要以理服人,所以他想跟何登渠讲道理:“小勾儿,你平时不是想当白苗苗的新郎官吗?你不想当了吗?”
何登渠皱起了山字眉,一只嫩生的包子脸出了好几个褶,嘴里嘟嚷着:“我想当白苗苗的新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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