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RPRISE(手动大写加粗)!!!
-----正文-----
106.
之后我得到的第一个消息,对我而言,称不上是什么好消息。根据胖警察的说法,他们对我爸的拘留,最多不会超过十天,罚款200元人民币,这还是因为他袭警,对警察造成了一定的人身伤害。而关于家暴一事,如果我们想要追究,需要到法院起诉,但根据我国目前的国情和相关案例来讲,家暴被拘的是少数中的少数。
这主要是因为家暴跟普通故意伤害罪不同,家暴涉及到了家庭伦理、道德纲常,这种东西谁都说不清。哪怕我和我妈一起将文建国告到法院,只要文建国一口咬定他对我的殴打在“教育孩子”的范畴内,法院就不能拿他怎么样。而这么多年来,他又确实没有对我的身体造成重大伤害,如大面积创伤、身体残疾等。而他对我妈的那些行为,也可以算成夫妻生活的一部分,且根据我妈身上的那些淤青,也很难鉴定出文建国对我妈的伤害到底达到了一个怎样的地步。
总而言之,目前局面对我很不利。
而我这时才意识到自己报警是一个多么愚蠢的行为。
我可以坐看文建国被抓紧去吃几天牢饭,在看守所里被里面的混混“教育”一下,他受到的任何伤害对我而言都可以说是一种快乐。可对我妈呢?他出来之后呢?
以我爸那种混账性格,出来之后对我妈的殴打只会变本加厉。我可以一走了之,我妈呢?我妈根本不会选择离开我爸,如果她会的话,那也就没有现在发生的这些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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