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人曾称呼我为安妮斯朵拉,还叫我戈耳工和海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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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维恩·阿克索,曾经备受赞誉的年轻文学教授,年少成名前途无量——到了现在,纵然他因为各种原因失去了在牛津大学的教职,落得几乎身败名裂的地步,但是他依然是个绅士。
这句话的意思是:绅士不应该造访一家位于贫民窟的酒馆,更不应该在酒馆里寻找在当地做生意的流莺。但是塞维恩无疑就这样做了,这个晚上,他造访的“红河”酒馆是白教堂附近生意最热闹的酒馆之一,这座破败的建筑物坐落在河畔,坐在酒馆发霉的小桌前就能闻到从河里飘来的那股潮湿的腥味。
造访这间酒馆的大部分都是小偷、混混、流浪汉,还有那些在码头工作的贫困潦倒的工人。塞维恩端着一杯啤酒在桌边坐下的时候,是一个天色阴郁的夜晚,街道上弥漫着带着呛人气味的黄雾,码头工人身上那股潮湿的怪味更给这个狭窄的酒馆添上了一层更加复杂的味道,几乎熏得人头昏脑涨。
塞维恩就坐在这个环境里,腰背跟一根木板一样僵硬。他是来这里寻找埃莉斯的——或者说,寻找那个自称“埃莉斯”的生物。那到底是什么东西,是魔鬼还是怪物,又或者说像是玛丽·雪莱的《佛兰肯斯坦》里那样,是被某个疯狂学者创造出来的怪物?
塞维恩在回忆起莫里斯遭遇的事情的片段之后,在家里思考了近两天,然后决定自己不能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方面,他确实感觉到好奇……有些人会说这种好奇是一种从小被保护的很好的人感受到的、近乎天真的好奇,往往是这种好奇把他们引领向危险的未知之境,这话或许也没错;塞维恩确实对这个自称“埃莉斯”的生物感觉到好奇,她是某种神话的造物吗?就在人们认为这个时代的科学家已经穷尽了科学的极限是的时候,有多多少未知的东西隐藏在黑暗之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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