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那天在森林里救了那只小狼,摩洛斯就多了一个玩伴。
-----正文-----
自那天在森林里救了那只小狼,摩洛斯就多了一个玩伴。小狼与他很亲热,或是一个劲地往男孩身上蹭,或是毛茸茸的前肢立起来,趴他裤脚。
但遗憾的是,趴裤脚的行为也是不行的。塔罗斯不需要穿衣,它是人们眼里凶恶的怪物,人类的礼教无法束缚它。但摩洛斯的情况又不同。尽管他内里也和人类没有关系,但至少外表看上去,还是像个人的。让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可爱不着一缕,或者仅仅披个兽皮,实在过分了。
也就摩洛斯还在襁褓之中时,用的兽皮。待他长到两三岁,可以自己走路时,怪物就弄来几套小男孩衣服,给他穿上。虽然每年都会添上几件新的,但终究不多,衣服脏了怪物还要一件件搓。
可怪物的爪子锋利,衣服的面料,尤其是夏天的衣服讲究轻薄,经不起一点折腾。起初衣服的破损率不要太高,尽管怪物一句话不说,但紧抿的唇已经暴露了它不太美妙的心情。
等摩洛斯再大点,他试图自己洗衣服,但怪物总会第一时间把换下来的衣服搭肩上,小豆丁怎么也够不着。久而久之,男孩也不再反抗,但他会尽量小心地不弄脏衣服。
又一次把小狼从膝盖上推下去后,后者显然有些沮丧,狼脸上的一对漆黑的兽瞳盯着他,像是控诉。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lengleng.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