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要把你拽走,我不让,就拽不走。这条命本来就烂到底了,它来了,我也不让。
-----正文-----
原定于第二天回程的唐殊改变主意,他和沈礼钊在当地多待了好几天。也没去别的地方,成天就在那片热闹的贫民区瞎转,自由自在,如鱼得水。
回去前一晚,唐殊系着条随便在摊位买的宝蓝色花纹丝巾,勾着沈礼钊拐进了家地下酒吧。
酒吧破旧潮湿,音乐声把剥落的墙皮震得晃动,里面的空气并不好闻,翻涌着甜腻躁动又疯狂的气味。
他们娴熟地要了酒,唐殊在雾蒙蒙里看着沈礼钊,掸掸烟灰,在劣质粉色灯束下凑过去亲了一下沈礼钊的嘴角,举止恣意风流。
他的眼睛很亮。
透过暧昧轻佻的光晕,沈礼钊看见他的眼睛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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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唐殊喝了几杯,出来时像是不会走路了。
他让沈礼钊搂着,十分高兴的样子,一直说不要回去了,不要回去,继续喝。
“喝什么喝,别装醉,站好了。”沈礼钊拍了拍他额头。
唐殊整个人没骨头似的靠上去:”你松手啊,你松手啊!“
“一喝酒就发骚,”沈礼钊停在原地站定,垂眼看他,“也不挑地方?”
周围虽然没人,路也很黑,但对面几个石墩子过去就是条马路。路灯昏黄,时不时有车经过,远远还有未收摊的小贩。
唐殊脸紧贴着沈礼钊的颈脖,略带酒气的吐息湿热,他声音含糊地说:“不挑,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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