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我不知道你还懂得什么叫爱情。”
-----正文-----
第二天早上,艾伦照例在上班途中拐去了桑迪大厦,坐在一楼咖啡店靠窗的位置,边喝咖啡边望着外面来往的行人发呆。
他第一次遇见科恩就是在这地方。过去三年里,只要他不去外地办案子,几乎每天早上都会像这样特意跑过来,坐在靠窗的位置慢慢喝上一杯咖啡,以至于到现在,店员一看他进门的表情就能知道他要买哪种口味。
最开始,他的确是期望在那人群中再次看到某个身影的,后来他知道那人不会再来了,可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就像他每天按时起床喂猫一样自然,想改也改不了了。
今天的纽约街头依旧那么繁忙,过往的行人步履匆匆,似乎稍微放慢脚步都是对生命的浪费。其中有个身影走得格外着急,压低了的黑色棒球帽在人群中钻来钻去,动作居然还挺灵活,真不知道他这是赶着往哪儿去。
艾伦低头喝了口咖啡,抬手看表——八点四十,离上班时间还有二十分钟,够他慢慢把这杯咖啡喝完的。
然后他又抬头望向窗外,想看看那顶帽子到底急着去哪儿——这一看,他发现它哪儿也没去,它的主人就这么站在窗外,抱着胳膊直勾勾盯着自己呢。
看清那帽子下面的脸时,艾伦手一抖,差点没把咖啡洒出来。
这大概就是著名的找东西定律吧。他天天想着会不会再见到那人时,反正一次也没撞上过;现在他习惯了、不想了,活生生的科恩•劳伊倒是自己送上门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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