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漫出股让我眼酸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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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子又混乱了些,看来得快点写。
高中校门口不远处有个早点摊,某次买仨包子,忘付钱,店主伸手挽留的时候,我说:「没关系。」然后拿着包子走了。
第二天买的粉丝肉包,咬开是实心,很难不怀疑摊主存心报复。
其实把话说开大家都会好过一点,喜欢就说喜欢,不喜欢就说不喜欢,忘付钱直接说要我补上,而不是为了圆谎讲些伤人的话,做些伤人的事。譬如那馒头似的粉丝肉包,咬一口胜似戒荤戒腥苦修。
可是那时候才十六岁。小时候打碎一个花瓶都能称之为天大的事情,觉得让父母知道会挨骂,然后选择瞒着。十六岁的时候,我也觉得弟弟决然不能同哥哥谈恋爱,并且在每一次言语冲突中不甘示弱。现在看来,或许当时的我有预感:在一次又一次的回首中,一次又一次的追忆中,我认清,让我踯躅的并不是自己的犹豫,而是燕驰身上透出来的那种,无形拒绝。他在欺骗自己。
也不算是推卸责任,很明显,胆小的一直是他,出格的也一直是他。他欺骗自己,我便也跟着他欺骗自己。他假装与我的一切都是情不自禁、与内心绝无关系,我也假装。那一篇就此揭过,不知道他是否已经完全骗过自己。
某次与燕驰出门,烈日当空的,前一晚刚好熬过大夜,坐车晕得不行。感觉胃水快溢上喉咙里,顶着能把假发吹飞的风,我艰难问:「你有那个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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