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离开的不是季行辰,是十九岁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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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共赴云雨时,醉意迷蒙的季行辰也曾主动吻过我,他对我说让我记起他。
相识五年间的熟悉感与习惯,以及这段时日的相处,我对他确实有了深刻的记挂。
我总是在似梦非梦间记起二十五岁的我和季行辰的曾经,我在回忆,在自我拼凑,我爱季行辰是连带着二十五岁的我的份额一起爱的,但因为我之前区分立场,季行辰只认可二十五岁的我。
一早相拥着醒来,睁眼时他正在看我。眼神给我一种他还爱着我的错觉,又或许他确实还爱我,爱曾经的我。
等他将我区分,再想抱他就不能了。
钱莱的酒吧里,之前劝我要好好对待季行辰,否则等我想起曾经后肯定会后悔的几个发小,为了看我的好戏特意跟我聚了一场。
我让钱莱以全市为范围,在各大酒吧安插眼线“通缉”季行辰,盯他的动向——季行辰要是真跟谁有亲密往来,我真的会疯。
季行辰被我作丢了的好消息,围坐我身边的这圈人已经知道了。
谢敬东给我递烟,上次管他要烟的我这次没接。
我抬了抬手臂,亮出胳膊上走针线条还未愈合的纹身,上面刻着的是季行辰的名字:“刚纹的,忌口。”
他的名字是我以十九岁的笔迹亲自写下的,即便事态重演,我也不会再故意遗忘他,他对我的特殊无需他来言明,我自己帮他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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