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第一次亲手杀人,可大概不是最后一次,他悲哀地想,给自己下了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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亥时,合欢宫。
屋内放了四个火盆,噼啪作响,才抵抗住外头的寒意。
叶莺坐在床上,指甲掐进肉里,耳中是窗外呼呼的风声。
等了许久,有人进来,从喜帕下方的空隙,他瞥见大红的袍服和踉跄的脚步。
叶莺深吸了一口气。
“郡主小美人儿,到最后,你不还是我的?”来人醉醺醺地调笑,就来掀他盖头。
说时迟,那时快,喜帕掀开的一刹,叶莺扑出去,从后头一胳膊勒住了来人脖子。
这婚礼确实荒唐,他开始百般推拒,但后来他与阿九仔细一想,这却也几乎是唯一的、最好的机会。
项杰平时大摇大摆,随从众多。
可谁在洞房花烛夜,会让第三个人进房?
项杰酒吓醒了大半,一个柔弱女子怎会有如此力气,而那手臂上暴涨的肌肉,分明是男子的线条。
但他毕竟是军人出身,立刻用肘猛击叶莺肋骨,趁其负痛手上稍松,立刻一个背摔,将叶莺甩到前面,同样也卡住叶莺脖子。
这是一场货真价实的男人间的斗殴,互相扼住对方的咽喉,拼尽死力,肌肉勃发,直到对方青筋满头,眼球突起。
两人缠斗,撞在桌沿、床脚、金炉等一切能撞到的物体上。
这样的情形下,叶莺还是看到项杰眼中不可置信的神色,余光扫下自己,前襟在搏斗中滚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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