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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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z是不知从何时开始做起的。我曾经想过,或许喜欢一个人,就是喜欢不同特质拼凑在这个人身上。
我喜欢z的球鞋、粗腿,喜欢他桀骜不驯地说“抄完作业再回家”,喜欢他的字、喜欢他的成绩。
最开始注意到z是因为他手肘关节的一个疤。听说那是枪击留下的。
后来慢慢注意到他真是个鹤立鸡群的男同学。他不会悄悄看班花,也不会把女生身材当做谈资,他人缘很好,却不会和那些捣蛋鬼一起恶作剧女生。
我在悄悄观察着他。
1
高一的某个夜晚,高三邻近高考,一向有着撕书吼楼的传统。书本、试卷都变成纸片从楼上纷纷落下,一片混乱中,我听见他对玩得好的兄弟开玩笑:“走我们丢个桌子下去。”尽管现在听来这就是一句十分弱智且素质低下的玩笑,但我当时就是狠狠被这该死的幽默感击中了。我甚至为只有我自己听清他这句笑话感到无与伦比的幸福。
直到回到家我也无法平复那种心情。高中女生的心情就是难以压抑,我甚至恨不得跟全世界宣扬,我听见了自己心上人的一句悄悄话。
2
如今的女权先锋,曾经也被容貌焦虑、身材焦虑以及雌竞深深裹挟。
我当时也为自己能“打入男孩圈子”感到自豪。男生所作出的一些以现在的眼光看一定非常冒犯的举动,当时我是十分享受的,比如冯杰说我把吸管夹在胸中间,比如我和岳俊森互相贬斥对方性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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