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修拿着手机,忽然想起,今早在车上,他妈温玲英问他:“不过你居然会闪婚,是忽然想通想结婚了,还是怎幺回事?”
她顿了顿,又说:“才刚见了一面,就结婚了,感觉不太像你的作风。”
不怪温玲英觉得奇怪,霍修当时听见怀澈澈问他要不要结婚的时候,第一反应也是,他爸妈应该会觉得很意外。
托有一对恩爱父母不吝教育的福,霍修情窦上的开窍比同龄人要早一些,小学的时候,他就已经能看出前面那个一天要扭头问他借二十次橡皮的女同学,其实不是真的想问他借橡皮。
因为她自己的橡皮就藏在铅笔盒里,和她的自动铅笔放在一起——哦,这幺说来,他的观察力,好像也比同龄人要强上一些。
只是这点东西,看着好像是他比别人成熟,但霍修实际上在成长的过程中,很少享受到这两点叠加起来的好处。
因为他好像总能看懂女生那些小动作的意图,所以也感觉不到任何浪漫和撩,甚至小时候有段时间很自大,为了避免尴尬和麻烦,在证据还不完整的时候就先开口回绝,结果被对方反将一军,自恋的帽子一戴就是好多年。
还好那时候还没有普信男这幺一说。
综上所述,在同龄的男生还会因为懵懵懂懂似有若无的情愫坠入情网,并搂着女朋友笑他不解风情,尚需努力的时候,霍修已经清楚的知道,他还没有遇到想谈恋爱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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