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之名
-----正文-----
(3)
魏言喜欢邬词,在他与邬词成为朋友的那一刻起。
他从“朋友”到“最好的朋友”花了十年的时间。
无论做什么,他都会陪着邬词,陪邬词一起打游戏,即便他不一定有足够的时间;陪邬词一起去学吉他,即便他或许并不喜欢;分班时,陪邬词一起选择文科,即便他更擅长理科;高考后,陪邬词一起填报并录取上了理想的大学与专业,即便他或许更适合其他。
他为了邬词,将自己的一生都算计在其中,将自己伪装成只是与他碰巧认识且碰巧志趣相投的朋友,假装自己从未有过非分之想。
时间久了,连他自己也无法辨清,自己所有的喜爱到底是真是假。
从十五岁到二十五岁,从在校园一起学习到踏入社会一起找工作,他一直恪守着朋友的界限,陪伴在邬词的身旁,而邬词也确乎把他当成了唯一的最好的朋友,甚至有了超乎寻常的依赖。
陪伴是他长情的告白,是他蓄谋已久的爱。
邬词暗地里在邬词家旁置办了一户公寓套房,每次两人分别后,他看似回了另一个方向的自己的家,实则又绕道回来,悄悄布置着这处房产,隔着阳台,偷偷关注着几乎只有一墙之隔的邬词,幻想着或许不会存在的,他们在一起的未来。
有时他会拉上窗帘,赤裸着下半身,背靠着墙坐在飘窗上,想象着邬词就在隔壁,或许在打那个他们一起玩儿了十年的游戏;或许兴致上来,用他们七年前买的吉他弹一段旋律;又或许闲来无事,再一次重温前两年看的电影,还有可能,正在和他做一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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