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神兽会受到诅咒,哪怕有火麒麟的认可,也不能肆意伤害,因此,林轩只是把蝶恋花倒着插在石壁上,露出锋刃,火麒麟想要放血,自己过去蹭。
动手的是火麒麟,伤神兽的是兵刃,和林轩的关系少了很多,以林轩和火麒麟的亲善程度,自然不会有任何问题。
“小麟啊,别天天放血,你也锻炼锻炼,我不是传你搬运气血的法门了么,怎么还这么懒!”
和火麒麟相处数日,林轩彻底明白火麒麟这身肥膘肉是怎么来的了,作为当世唯一一只麒麟,受到天地钟爱,吸收天地元气的速度远超常人,林轩这个没有经脉用身体直接吸的都自叹不如。
吸收的天地元气,自发融入到血液筋骨之上,若是火麒麟时常运动,每天绕着凌云窟密道跑十圈,就算没有功法,也能炼化吸收,可这货实在是太懒,能躺着就不站着,高摄入,不运动,不胖就有鬼了。
林轩到来之前,火麒麟都是靠着四处作乱随后找寻高手伤害自己放血缓解,如今林轩常驻凌云窟,火麒麟每日最爱的事就是让林轩用寒冰拳头对着它乱锤,林轩的力量掌握的极其完美,比任何按摩都舒服。
若是林轩悟道没空,火麒麟就自己给自己放血,然后叼着被鲜血滋养的灵药过来卖惨,林轩以前想的真没错,这不是麒麟瑞兽,这是被哈士奇夺舍的大肥猪成精了。
“小麟”这个称呼是取名困难症的林轩随口取的,本来想叫小胖的,被火麒麟的撒欢儿楞给憋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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