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红在高潮的瞬间松开手,季云衿的胳膊却因保持一个姿势而发麻不能动弹,仍旧缠在楚红的身上,于是躲闪不及,温热的液体喷洒在她的脸上,嘴里,在她思考成为一个体验派作家的时候。
和小姐恋爱、生活当然是一种新奇体验,比起社会学的田野调查更有看点。将私生活作小说写,却无疑是冒犯,是罪恶的念头,比起她第一次去发廊见到楚红,对方怀疑她会偷拍还要恶劣的行径——她会用化名,不会让人发现主角是楚红,写这样一本小说,出版,成为作家,就算被学生举报,丢掉工作,也没关系,她可以依靠版税生活,她们可以依靠版税生活。用第一人称,她脱掉穿戴,打开卧室的床头灯,我,从写下一个“我”字开始。还是第二人称?她记得首位获得诺奖的华人作家擅用第二人称。或者第三人称,将自己的故事作别人的故事讲。
她在手机备忘录敲下一个“我”,一个“你”,一个“她”,三个字排列成行,透明的液体在唇角干掉,淫靡的气息却挥发不去,楚红躺在床上看她,做爱间隙拿起手机不仅扫兴还很奇怪,她问季云衿什幺事情。季云衿看着她的眼睛,看着她赤裸的身体——过量的性爱描写和这样的题材会导致无法通过审查,她不是作协有名望的乡土文学作者,这也不是一男一女为了繁衍生息而做爱。但除过做爱,她们还剩下什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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