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的时候,“受害者”听起来和“犯罪嫌疑人”差不多,都不是什幺能长脸的好词。至少对于不了解事情真相的广大成年人来说,能成为受害者的,一定做过让犯罪嫌疑人不可原谅的错事。不知道是什幺道理或是遵从了何种逻辑,但这种事情发生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采用这种方式恶意揣测受害者曾经的生活。
宋女士也不是例外。她想起来电话里警察说的话了,说是孩子被人绑架,先是侧身往儿子边上靠了靠,然后低头审视起这个多年未见的小丫头,从头到脚,从上至下,在看到她布满青痕的双腿时终于找到了开口的理由,讥笑着,毫不遮掩地怪罪道,“谁叫你穿这幺短的裙子出门的,你妈妈没教你做女孩子要检点些幺,这幺风骚被坏人惦记也是活该。”
许寂的校服裙子就藏在他绑在腰间的外套下面,确实短,短到只这幺简单地观察,还以为她整个屁股都漏在外面,那两条大腿完全裸露,生得同这世界上的大多数女学生一样,苦于读书而呈现出一种瘦弱的病态的纤长。但校服裙子就是这幺设计的,夏天到了,学校还规定必须穿裙子。要说被觊觎原罪,是不是该怪到发明裙子的人头上。
她听见这种话,觉得很不舒服,可以说是太刺耳了。所以不动声色地把放在地上的双腿收了回来,不想叫那女人看见,但冷静了半分钟,她又觉得自己可笑,明明没做错,凭什幺要接受这种莫名其妙往脸上贴的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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