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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前生情人轻呵,余息尚一丝温热

-----正文-----

盛明烨近半夜才回到家。说是家,其实只是一栋距大帅府不远的二层小楼,方便他平日出门行事。当初盛连山还特意要将隔壁街三进三出的大宅子赏到他名下,尽管他千辞万拒换到了这处小户小楼,军部里左一句“大帅对盛中尉真是上心”右一句“中尉怕是年后又要升一升了吧”的风依旧吹足半个月才停。

他对盛连山不是不感激的。与坊间疯传的他是流落在外的盛家私生子不同,盛明烨的出身不止不富贵,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微贱低寒,卑入尘土。

他十七岁时被盛连山收入麾下,正是而今季沉漪一模一样的年纪。从下士做起,一路平步青云,七年倏忽而过,他成为大帅身边最炙手可热的盛中尉,一切看似都顺利得不可思议。但声名远扬的盛中尉十七岁之前的日子是怎么过的,并没有多少人了解详情。

他不是沪城人。十三岁以前,连沪城两个字怎么写都不知道。家贫如洗,病母早亡,留下一个抽大烟成瘾的父亲和两个尚在襁褓的弟弟。十三岁那年,天降大旱,随之而来的便是瘟疫和饥荒,父亲和弟弟没几日便在病饿中没了呼吸,他连收尸的钱都凑不齐,只得丢进乱葬岗去,与孤魂野鬼作友邻,与同村大哥一起向东逃难。走到第五天,弹尽粮绝,他饿得晕头转向,眼冒金星,耳朵里轰轰作响,毫不怀疑鬼使带着锁链木枷就跟在自己身后等着最后一口气吐罢,名字在阎王爷的簿子上已经写下一半。同行的人早剩不下几个,要么饿死,要么疲苦难耐,没有力气再继续前行,只能被留在原地。盛明烨用手虚虚抹了一把颈上的汗,烈日悬在头顶,明晃晃地要将万物吞噬般暴晒着。他觉得自己已经融化,高热的皮肤之下,骨与肉都消失,一点一点摊开,黏糊糊地将要从身体里流到滚烫的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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