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完
-----正文-----
我是一个可以无限复活的人,让我发现这一点的是我喜欢的那个人。
他将我杀死并肢解了,但第二天我完好无损地出现在他面前,他淡色的眼睛只波动了一秒就接受了事实,然后再次杀死了我。
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喜欢他,我对他没有别的要求,只需要他给我一点爱,一点点就够。
可是他似乎是个反社会性人格,比起说是无视了我的要求,他更像是产生不了一点爱。
因此在尝试了九十九次被他杀死之后,我决定转换方式。
当我不断被他杀死的时候,在他眼里我不过是不值一提的蝼蚁,他根本不会在意我,但是如果蝼蚁变成他,会怎么样呢?
——
费辰睁开眼的时候,我正凑近了观察他。他长得很精致,用漂亮来形容也不为过,他像是我小时候在橱窗里看见过很贵的那种洋娃娃。
此时,他那双带着厌世感的眼尾上翘的眼睛正危险地看着我,因为他发现自己的手脚被铁链绑在了床上,身上一丝不挂。
这样被制服的屈辱大概让他愤怒,更何况这样对待他的人还是他轻易杀死了九十九次的人。
他眼尾透着薄红,怒视着我:“梦晓!放开我!”
“不行的。”我想我大概已经癫狂了,眼里带着欲望,嘴角勾起极大的弧度。
“因为你一直不爱我,所以我要囚禁到你爱上我为止。”我舔了舔牙齿,看着他裸露的躯体,想把他的身体调教到离开我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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