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他痛,只有他痛,必须他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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哧溜一下,削尖的红柳就扎进了沙鼠的身体,我赶紧捂着沙鼠被贯穿的伤口把它凑到嘴边,拔出枝条的那一瞬间迅速把嘴覆盖上去,抢在温热的血液流出创口之前,赶紧先啜吸干净。
我已经在这片沙丘了呆了两天两夜了。
我知道自己的肘弯里有定位芯片,还是当初诺苏亲手给我打进去的,所以根本不敢往城市里跑,特别是有人的地方。我这种毫无野外生存经验的人往沙漠里跑是非常危险的,所以我只敢绕着绿洲和沙丘的边缘和追兵躲猫猫。
也许是这里信号不太好,也许是我运气确实不错,两天了我都没看到追兵的踪迹。绕圈子的时候能看到一些他们留下来的生活垃圾,我肯定也留了一些痕迹,但是被风沙一吹也就盖得无影无踪。
我用红柳枝条做陷阱和武器,白天在有遮挡的绿洲边上躲藏,晚上就去各个洞门口抓沙鼠。第一次生吃血肉的时候,我以为我会吐,但是可能人类进化百万年,为了生存下来,我的心理承受能力比我自己以为的要高很多。血液带着淡淡的咸味,顺着喉咙滑下去的时候,腥味冲进鼻腔,但我捂住了口鼻,生怕呕出来一星半点——捕猎是很难的,浪费是不能允许的。生肉也没那么难吃,闭上眼睛狠狠心也就咽下去了。
我的速度可能不是很好,但是我的耐力在诺苏的训练下,已经超乎寻常。我知道自己如果被祁之晨抓到,除了死不会有第二条路,也许连死都不如。在这种巨大的威胁之下,居然真的让我在这里活到了第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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