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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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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挚,手上的血洗干净了,你就真干净了吗?”

-----正文-----

(22)

陶挚想起一件小事,一件让他确定喜欢孟昀舟的小事。

那时候他十七,在孟昀舟的攻势下已经软化几年,誓要当孟昀舟最大的粉头,除了学习和打游戏,最擅长的就是吹孟昀舟的彩虹屁。

那时候他搬回孟家的大宅,和孟老爷子孟昀舟住在四楼。他白天上课孟姚瑟睡觉,他晚上放学孟姚瑟开始夜生活,相安无事,眼看着就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那时候孟昀舟在《青梅》《悬崖》为他搭就的通天大道上狂奔,已经三十二岁,有人说他起步太晚,有人说他大器晚成,有人那时候就给他套影帝的帽子,也有人翻出他以前演面无表情群演小士兵的视频,说他面相凶煞,一看就不是什么良善的人。

那时候陶挚考上塞伦堡音乐学院,孟昀舟说你等我会儿,等我夜戏散了,就回去,我送你去机场。

陶挚一晚上没睡,抱着膝盖坐在床上,透过窗子看对面孟昀舟的房间,看见他正对着窗的桌子上摆着一摞剧本,看见他床上摊着几件衣服,是出门时随手扔下的。

那时候他们住在很有设计风格形状并不规则的孟家大宅里,房子像一个漂亮的棱角分明的月亮,孟昀舟在月亮的这个角,陶挚在月亮的那个角,斜斜地对着,陶挚已经习惯性躲在窗帘后偷偷看孟昀舟的房间,看没拉上的窗帘不介意展示给外界的,也看拉上的窗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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