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
-----正文-----
在遇见麦秋宇之前,陈麟声曾跟着一个男人回家。
那人也是西装店的客人,一年光顾两次,陈麟声来后,变成了光顾三次。
第三次推开玻璃门,他径直来到陈麟声跟前,说自己不久就会死去,活着太孤单,想买他几个小时的光阴,不做别的,只说说话。
陈麟声只当这是世界上千万个贪色男人的理由之一。他身边不乏追求者,有男有女,早就习惯。
他跟他回家,一共七次。
男人独居,换鞋进门后第一件事,是帮陈麟声倒水。久而久之,陈麟声开始习惯跟着他走,戴着套的匕首贴在内侧的口袋里,坠着轻晃。
他们路过起居室,直入厨房。陈麟声像幼稚园的孩子般,乖巧地接过水杯。
男人长他十几岁,有兄长父亲般的气质,总在陈麟声喝水时,用他那双灰蓝色的眼睛注视。像水,又像烟。
起先他们谈一些空泛的话题,后来说一些具体的生活。
陈麟声擅长假装笑得很开心,假装很崇拜,很享受,但又离爱和喜欢有那么一些距离。
但这些把戏,始终没机会用在男人身上。
最后一次去男人家里,陈麟声站在熟悉的地方喝水。
男人忽然凑了过来,像风一样轻。
陈麟声完全没有惊动,他喝光了杯子里的水。
杯子里空空的,就像他们终究什么都没有发生。
一周后,他在当地报纸上见到了男人的讣告,短短几行黑色铅字,讲完了男人的生平。比陈麟声这个熟悉的陌生人能总结的还要少上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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