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霞如火,初夏惬意的凉爽让街头的人多了起来,尤其是刚刚吃饱饭就三五成群的在街头乱串的熊孩子,叫嚣着从街头跑到街尾,闹哄哄的如同一群杂乱无章的麻雀。
苟变迈着八字步,一摇三晃地朝着食肆的方向走去。路上不时遇到熟人,点个头,打声招呼。
他是个没有架子的人,也是个脸皮奇厚的家伙。踩着点上朋友都算不上的熟人家里头吃晚饭,这种习惯在帝丘城内是绝对不多见的。这还是主人不待见的情况下,可见这饭吃的有多么不舒坦了。可他不在意,从家里酒窖偷来了一壶酒,唱者浪荡子在街头看到美女的调子,惬意的如同是在外忙碌的一家之主,在辛劳了一天的劳作之后,回家吃饭。
快到食肆门口,苟变老远就看到围了一群人,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苟变是什么人?
身高九尺的大汉啊!他走一步,就能顶上普通人走两步,何况还故意加快了速度。里外三层的人群被苟变暴力的胡乱巴拉,嘴里还嚷嚷着:“还让不让人过了,都围在大街上,来辆马车撞死了算了谁的?”
每人去搭理苟变,这家伙在街头也并不待见。再说了,帝丘人心气高着呢,连国君都敢怼的国人,谁惹得起?苟变的举止很快引来了抱怨和反抗,不过反抗的程度很低劣,就算苟变是吃草的,可也长了一副牛的骨头架子,谁不服,谁吃亏。
“苟将军,你可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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