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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谭墨摇摇头:“不是因为这个,我有头部本就有原生疾病。”
他尴尬得笑着,指向自己的后脑勺靠左的位置:“这里有一个陈年旧伤,偶尔会复发,复发时就会疼痛难忍,分不清现实与幻觉。”
这个伤是遇见唐离之前就有的。
那时候人贩子把他拐到乡下,为了防止他逃跑,在他头上敲了一棍子,敲出了个裂痕,在大脑中形成了一小块淤血。
他就是因为这个失忆,记不得原生家庭的。
现在虽然长好了,但是有一道疤,掩藏在头发下。
刚开始认识唐离那会儿,他总是头疼,后来唐离带他去县医院检查,才知道里面有血块。
医生当时建议去省城做手术,说不定可以恢复记忆,但是唐离拒绝了,理由是他没钱。
这点谭墨可以理解,毕竟当时俩人连顿肉都吃不起,更何况掏大几十万做开颅手术。
做手术的事就不了了之了。
再后来,可能是伤口长好了,谭墨不再头疼,头上的伤就没再管过。
工作后,唐离赚到了钱,有能力帮他手术。
不过毕竟要把头骨打开,风险太高,两人权衡了一下,还是没有做。
这个伤基本上不影响他的日常生活,也不怎么复发,无非就是继续失忆。
谭墨其实有打算以后自己赚钱把脑袋治好,他是极想恢复记忆的,毕竟他想找回家人。
不过能感觉出唐离对此不太热情,可能真的怕造成严重后果吧,万一手术失败自己醒不过来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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