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绯看着穿着短袖短裤直接躺在柏油马路上的宋谨华,滋滋冒着热气的马路,在太阳的暴晒下,地表温度估计都超过五六十度了,躺上去的滋味肯定酸爽。
想着却没打算管宋谨华,迈步准备绕开。
却被急忙赶出来的冰激凌店老板拉着:“姑娘,姑娘,你先等一会儿,这个人你认识吧,你不能让他晕倒在我们店门口。”
隔壁店和路过的行人也围了过来看热闹,在八卦面前,人们还是可以忍一忍高温的。
秦绯看着手里的甜筒已经化了,很冷漠的看着老板:“我不认识他。”
老板不乐意了:“我看见你们俩个在说话了,肯定是认识的。”
万一是中暑猝死什么的,死在他店门口多晦气。
人群里也有好心人在建议,赶紧送医院。
还有热心的过去蹲下扒拉宋谨华,看他死了没有。
秦绯对这些都不关心,甩开老板的手拿着冰激凌迅速跑了,她才不管宋谨华死活,只是怕回家晚了冰激凌化了。
一路小跑着回去,心里也在琢磨着宋谨华怎么突然出现了?
还有为什么突然会晕倒?
跑回家时,甜筒已经化成水滴了一手,桶里的冰激凌也快成奶昔了,赶紧甜筒扔了,把桶里的冰激凌分成小份冻进冰箱里。
洛凡卿有些好奇的过来,看着秦绯板着脸关冰箱门,有些好奇:“这是怎么了?”
秦绯还是生气:“遇见宋谨华了。”
生气她还没动手,宋谨华就倒地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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