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银行爆炸案,来的快,去的也快。
当庄世楷带着一干便衣们走出银行大门时,抢劫案便宣告落幕。
他一马当先站在银行门前,抬起头看向警界线内的警员,鬼佬,脸庞汗水,灰尘,仿佛是舞台剧灯光,让他显得耀眼刺目。
附近楼房上的市民们看呆了。
一干九龙便衣,更是看着他的身影,一时间说不出话。
......
第二天,抢劫案全程登上报纸、新闻、杂志。
报纸上有一张警务处长的正式照片。
一串处长临场指挥的报道。
这次全港第一起银行爆炸抢劫案,警方成功破获,并且创下无人伤亡,罪犯全部死亡的大功绩。
成功保护了读作“全港市民”,写作“大资本家”的财富资产,是一场可以载入警队历史的大胜。
警队当然要大肆宣传,葛白处长更是通过这场大胜,获得短暂“金身”。不过个三年五载,新任港督都找不到地方对他下手。
可惜,在77年警队改制前,各国籍的警员地位不平等。华人警员是没资格等上登上报纸,新闻的。因此,报纸新闻上只有鬼佬处长的照片,并没有任何关于庄世楷的报道。
但是没关系,大功不会被磨灭,普通市民们看见报道也只当谈资,在警队内部,包括黑道社团里,谁不知道昨晚那伙“恐怖份子”是被神勇无敌“枪王庄”一个干倒的?
这可不是普通的抢劫团伙,港省旗兵!
报纸上清清楚楚写着“恐怖份子”四个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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