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承隋制,置御史台,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下设三院,即台院、殿院、察院,此次弹劾李业诩的侍御史属台院,职位只有从六品下。侍御史品轶虽不高,但地位尊崇,负监督百官之责,掌纠举、弹劾百官臣僚之职,甚至可以对被告发的一定品级以下的官员进行审理。
李世民即位初,为了鼓励御史台官员监察百官,杜绝官员违法失职,凡纠弹失真者,也不予追究,甚至只要根据传闻即可奏劾,就如前几次,李靖被弹劾之事,虽察无实,弹劾者也没被追究责任。
这也是侯君集在朝堂上对御史台的官员咆哮,而被免职的原因。
李业诩在事后才知道,一般来讲,御史台上奏弹劾官员,所奏的折子上需要有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的署名,由御史大夫或者御史中丞上奏,若非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所奏,侍御史应详细记录被弹劾官员的事情为诉状,由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押奏才行,李业诩不知这次这名侍御史弹劾的折子是如何具的。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在这名侍御史上奏弹劾李业诩之前,御史台的几名主官是知道此事,并加以核查的。
贞观时候,凡遇重大案件,御史台和刑部、大理寺组成三法司联合查探审理,这次御史台弹劾李业诩的案件,由尚书左仆射及御史大夫领刑部和大理寺的官员同查此案,也足见李世民对此事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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