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并不是什么值得回味的事情,尤其在没有太多正当理由的情况下。
要说杀父之仇,差不多去年这个时候,耿江岳一刀扎进李俊国的后脑勺的那一刻,应当就算是报过了。而且按约翰希伯死前的说法,如果要追究那场事故的责任,起码也得把十三家族以及这个世界上所有从事脑波电工作的人全都杀个精光才叫公平,而不是只某一个人。
李俊国、魏关山、约翰希伯,耿江岳细数自打天下无敌以来,他其实一共也就只结果过三条人命。杀李俊国,是一时冲动,杀魏关山,是迫不得已,可是杀约翰希伯,确实连他自己都说不太清楚究竟是为了什么。自始至终,都带着一种为杀而杀的纠结和拧巴。
而且最关键是,事成之后,并没有获得任何东西,也没能解决任何问题。
不像杀李俊国,好歹出了一口恶气。
也不像杀魏关山,好歹有种解决掉矛盾的松快感。
回到家里,耿江岳一言不发地洗了澡,爬上床,从背后抱住肚子已经很大的安安。
安安转过身来,摸了摸他的脸,问答:“怎么了呀?”
耿江岳沉默了几秒,回答道:“杀了个人。”
安安微微一愣,小声问道:“杀了谁?”
“约翰希伯。”耿江岳情绪很不高,淡淡说道,“再也不想杀人了,没意思。”
安安轻轻嗯了一声,亲了他一下,露出微笑:“没事的,觉得不该做的事情,以后不做就是了,哪天觉得该做了,再做也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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