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九笙稍稍停顿,看着时瑾的眼睛问:“我们以前见过吗?”
窗前的吊篮椅,书架上的CD机,楼梯口的大提琴,还有洗手间里的香薰,餐桌上的甜食与果饮。她的喜好、习惯,他似乎全部知道。
甚至于他身上的味道,除却淡淡的消毒水味,还有一股薄荷香,与她的一模一样,是国外的一个沐浴露牌子,她很喜欢,用了很久。
她重复地又问了一遍:“我们,是不是见过?”
时瑾迟疑了很短时间,点了点头:“见过。”他走近一点,白衬衫的衣袖挽起,出来得急,没有擦手,水滴顺着指尖落在客厅的羊绒地毯里,他说,“如果没有手术,你的演唱会我都会去。”
姜九笙愕然:“你是我的粉丝吗?”
时瑾颔首:“是。”
她实在没有办法将一身明华与贵气的时瑾与摇滚乐联想到一处,话到嘴边转了几道,问他:“你搬来这里跟我有关?”
看得出来,时瑾为人绅士礼貌,可却并不与人亲近,相处时总是带着距离感,唯独对她多了些熟稔与热络。
他点头,眸光里,多了些局促不安,漂亮的手规规矩矩地压着黑色西装裤的边线,手指不自然地曲着,有些紧绷,他指腹肤色白,隐隐有细微的青色筋脉。
姜九笙从来没见过他这个样子,她迟疑了很久,还是问出了口:“你是我的私生饭吗?”
她的粉丝不少,私生饭也常见,不是没有见过,只是,从未见过时瑾这般自制又懂分寸的,她看不懂他,也猜不透除了搬来她的隔壁他还做过什么疯狂的举动,不是不好奇,就是不知道为何没有追根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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