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是个好季节,黔城街边的树重新长了新芽,总绿不够,一根根叶子像是能绿得发出一道光,沈之韵换下了厚重的大棉袄,金绵用去年剩下的棉花为三人各自做了一件新衣服,没有大棉袄那么厚实,却也比春衣厚,关键是凭着金绵出神入化的手艺,几件衣服倒也做得十分养眼。
在姜毅走后的日子里,几人晚上不用去演出,是彻底地嫌了下来。除了花时间在练武功上没有变以外,沈之韵几人每天晚上都要想几个电影票的花样,时不时练习一下新歌曲,日子过得十分的充足。
昏黄灯光下,金绵和卫平天总是靠得很近,沈之韵坐在他们前面,会时不时打趣道:“平天,你什么时候把我家金绵娶回去,你看她,可能干了!”
两个人听着沈之韵的打趣,总是笑,也不多说,沈之韵只当他们是有自己的打算,故而没有多管。
沈之韵家里最近爱上了吃面条当早餐,黔城的麦子没有那么多,故而价格非常之可观,不过对于沈之韵家来说,并不算什么,金黄的面粉,家里常常是备着,
早上起来,金绵烧了开水,把一团面揉得劲道,沈之韵把辣椒跺成块,把葱切成节,金绵把辣椒和肉沫一起,放进油锅里,滚烫的油混合着辣椒和肉的香味,飘荡在姐妹剧院的院子里,路过的人会翘首张望,最直接的就是沈之韵了,就在一旁垂涎三尺的等着,等着金绵把面放进锅里,煮熟,等着她把油辣子倒进捞上来的面条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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