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月端着茶壶,去了厅堂,便听叶予章道:“……正好碰见他来问我那作坊要不要杂工。那孩子今年也有十七岁了,长得高高大大,眉目也极清秀。表哥的模样,大哥你想来还记得,相貌就极好,那孩子跟他就有八分相像。要不是这样,我还认不出他来。一打听,才知道竟然是表哥的孙子。”
叶予期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是啊,当年他跟父母离开南山镇时,也就三、四岁,如今转眼十几年过去了,我们也老了,模样都变了。”又问,“他怎么一个人回来?他父母家人呢?”
叶予章摇摇头:“这孩子说起来也是命苦,他父亲当年到了南水,就水土不服,一病不起。把家里那点积蓄花光了,人也不在了。他们孤儿寡母,就靠他母亲做些针线活糊口。直到去年他母亲也生病去世了,他才带着父母的棺椁回来,想要把他们葬到祖坟里。大哥你也知道,汪家当年要不是做得太过份,表哥死后,他父亲也不会带着妻儿到那老远的南水去。现在他回来了,虽说不想再去南水,却也不想回汪家。把父母安葬好,他就在外面租了个房子,又出来找事做,打算另立门户。我探过他的口风,对于入赘不入赘,他倒是不很在意。你也知道,南水那边的风俗奇特,便是男子到女方家生活,也是常有的事,只要有一个儿子跟父亲姓就可以了。”
他转过头,看向叶予期:“我看那孩子谈吐不俗,进退有度,倒是个有见识的,没准以后能有大出息。当时我就想起琢儿来。大哥,你也老了,手脚又不便。昨天我看你忙上忙下,我就心酸。一个作坊,别看小,以后要操心的事还多着呢。家里没个支撑门户的强壮男丁,还真是不行。再说,琢儿的命也不好,找个当地人入赘,必得找个家里兄弟多的的。那样的人家,复杂得很。琢儿这事要是被翻出来,麻烦不小。反正这汪承东也无父无母,为人也豁达,招作女婿最合适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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