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原因很简单,便是向天对于士卒的速度有着自信,相信并州士卒会在之后的冲锋之中超过自己,而在前方进行冲锋依照之前的战斗习惯,那就是首先来上箭矢,招待一下敌人,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对于向天而言最喜欢的便是首先来上箭矢,打乱敌人的布置,这样才能够给进攻或者说是冲锋铺设前路,阻碍敌人可能形成的有效抵挡时间,而既然向天相信并州的士卒会首先跑到前边,自然就没有必要让汉民拥有箭矢了,毕竟就算并州的士卒之中并没有硬性强求所有人都能够如曹性部下一般是弓箭手,可是本身并州士卒得到的锻炼便是不少,汉民完全就没有办法相比,因为力量完全比不上,所以向天根本就不会留给汉民弓箭,要是这些汉民在速度落后的情况下放出箭矢,而且因为本身力量不足而攻击到并州士卒的话,那么向天不久没地方哭了,毕竟这些并州士卒的装备虽然不错,可是向天也不敢保证要是箭矢从天而降能够同样进行抵挡,或者应该说可能这样从天而降的箭矢除了重装士卒,也就是重装步兵,或者重装骑兵能够无视之外,就算是现在身着这样相对精锐的铠甲也没有办法抵挡,更何况箭矢在战争之中讲究的便是量,而并州士卒的铠甲可没有能够遮挡全身,一旦箭矢向着某一名并州士卒落下,那么不用想都能够知道是必死无疑的事情,而并州的士卒要是死在了汉民手中的话,向天担心这些并州士卒会死不瞑目,当然主要是向天会感到心疼,毕竟这些并州士卒可全部都是精锐,死一个都伤心的那种,而为了不会有这样的心情,不会让自己忍不住要杀死汉民的想法,所以向天没有让汉民拿着弓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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